中国管理科学 ›› 2004, Vol. ›› Issue (4): 105-110.
郭焱1,2, 张世英1, 郭彬1, 冷永刚2
GUO Yan1,2, ZHANG Shi-Ying1, GUO Bin1, Leng Yong-Gang2
摘要: 战略联盟契约风险问题,即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问题,依赖于显性激励合同与隐性激励合同的结合,并考虑相对业绩比较的保险功能才能得以彻底解决。战略联盟短期合作的契约风险可采用包含监控(内控与外控)变量的最优激励合同(显性合同)来解决。在设计激励方案时,盟主必须考虑激励盟友的成本与盟主利益的一致性,而且还要考虑收益和成本的均衡。只有当观测成本小于由此带来的代理成本的降低时,将监控变量写进激励合同才有价值。联盟要长期合作,必须有效发挥隐必激励合同的作用,通过现期努力对产出的影响来改进市场对能力的判断,强化声誉效应,弱化棘轮效益,从而强化激励监控机制,进而使战略联盟的契约风险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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